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非同控企业合并产生利润的两种情况——《手财》知识点理解与质疑

木云中 木云中
2024-09-21

声明:无论投资理念还是财务知识,本人都是纯小白。截至目前,我读过的投资类书籍只有老唐的《价投》和张居营的《慢慢变富》,财务类书籍只有老唐的《手财》。文中观点和财务知识都是根据自己的理解整理的,只是为了记录自己学习和思考的过程,不代表正确,恳请发现错误的你及时指正,感激不尽!

前言

为了能从逻辑上理解一些问题,上周三到周日整整连续五天的时间一直在听楚老师给的课件,主要是和企业合并相关的内容,涉及到长期股权投资和合并报表编制两大块儿。总体感觉这两部分内容有点难度,有时候一节课1个小时的长度,听两三个小时才听完,跟着理解思考,经常搞得晕头转向,到最后还是云里雾里。谁叫咱是外行呢,还资质愚钝,看来不好好下功夫是真不行啊!但连续好几天也确实有点累了,先缓一缓吧,以后结合案例再慢慢研究。这期间对《手财》的一处知识点有了比较立体的认识,赶紧记录一下,免得时间长再给忘了。

《手财》119页:非同一控制下的两家公司之间的收购行为,使用购买法。购买法下的股权交易行为本身,就有两条途径会影响当期利润。

《手财》虽然也看了几遍,但是对于股权投资、企业合并这部分内容一直感觉好像很遥远,印象很模糊。听了几天课后,忽然觉得对其中的这一个小问题似乎有那么一点儿感觉了。

在说这两条产生利润的途径之前,先补充说明一下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计量。

长期股权投资在2014年7月1日以前包含三部分:控股的子公司、有重大影响的联合营公司、三无的小股投资。2014年7月1日之后就只有前两部分,没有小股投资了。

控股的子公司又分为同一控制和非同一控制,今天只说非同一控制。

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,购买方在购买日记录长期股权投资非常简单,花了多少钱就记多少合并成本(注:评估、审计、咨询等中介费用作为当期管理费用从利润表扣除)

第一条途径

《手财》119页:一条途径是买方用资产做支付时,资产的公允价值与账面价值的差异。这个差异记录为营业外收入,影响当期利润。

这个是比较好理解的,我们可以把这个过程看成两个步骤,第一步是先把资产按照公允价值卖掉,第二步再用卖资产的钱买股权。

套用书中举的例子,第一步上市公司把账面价值1亿元的固定资产卖掉,卖了1.2亿,这一步就产生了0.2亿的营业外收入(或者叫资产处置收益),计入上市公司当期的利润表。第二步上市公司再用这1.2亿去买对应的股权(收购B公司70%)。上市公司对B公司的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成本就记录为1.2亿(花多少钱记录多少合并成本,和被购买方的净资产无关,和持股比例也没有关系)。

书中说“这个公允价值和账面价值的差额记录为营业外收入”,我认为不是太准确,也许是作者为了表述简单,避免复杂化,只是和书上举的例子对应,没有考虑其他情况。书中举例说的是固定资产,固定资产处置收益是计入营业外收入,这个没有问题。下面我们来看在另外几种情况下,这个差额并不是计入营业外收入。

比如上市公司以一批存货作为支付对价收购B公司70%股权,存货账面价值800万,公允价值1000万。相当于第一步把存货卖掉,卖了1000万,第二步用这1000万买股权。第一步卖存货的过程实际相当于营业收入1000万,营业成本800万,产生利润200万(其他费用不计),直接进利润表,不需要计入营业外收入。

再比如上市公司以交易性金融资产作为支付对价,账面价值800万,公允价值1000万,这200万直接计入投资收益,也不需要计入营业外收入。

还有一种特殊情况,上市公司虽然以资产支付,资产的公允价值也大于账面价值,但是却不能产生利润。这种情况就是以其他权益工具投资作为支付对价,这个差额计入留存收益,不影响当期损益。

要注意的是,上市公司以资产支付时,记录在长期股权投资的合并成本是包含增值税的,而且增值税的计税基础是公允价值而不是账面价值。上面的例子为了简化,都没有考虑增值税因素。

第二条途径

《手财》120页:另一条途径是买方捡到便宜了。怎么算捡到便宜呢,如果买方支付的收购成本,小于按照购买股权比例*收购对象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,这个差额会增加当期利润。

这里就有问题了,我们说过,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,购买方在购买日记录长期股权投资,花了多少钱就记多少合并成本,和被购买方的净资产没有关系,和持股比例也没有关系,连比较的机会都没有,还怎么产生差额,更不会有利润呀?

我理解的答案,只能是在合并报表层面产生利润。

我们知道,在母公司的个别财务报表也是不产生商誉的,商誉只在合并报表产生。因为个别报表不需要比较合并成本(长期股权投资记录的原始成本、也就是购买股权实际付出的价格)和被购买方的可辨认净资产,只有在合并报表才会比较。

如果合并成本大于被购买方可辨认净资产*持股比例,商誉就产生了。

如果合并成本小于被购买方可辨认净资产*持股比例,就是传说中的“负商誉”,也就是书上说的第二条途径了。

第一条途径是在收购方个别报表直接产生利润,第二条途径是只有合并报表才能产生利润,所以书上说的0.28亿“计入买方的当期利润”也是不准确的,在买方的个体报表上根本不可能产生利润。

还有一个问题,就是非同控企业合并在购买日只编制一张合并资产负债表,没有合并利润表。所以即使在合并报表上,上面说的“负商誉”在购买日也无法计入利润表,只能计入合并资产负债表的留存收益。所以在购买日当天,即便是合并报表也无法产生利润。那这个利润什么时候产生呢?

我理解的答案是购买日后,或者说在并购当年年末的合并报表上体现。

购买日记录在留存收益的这个所谓的“负商誉”,是不是在期末转入合并利润表,这个问题我还没有找到明确的答复,目前是这样认为的,否则无法解释怎样产生利润。

后记

再次感叹老唐的博闻强识,尤其是对财务知识的深刻理解。书上看似简单的几句话,背后隐藏的内容可是太多了,如果不是对财务知识融会贯通,不是胸有成竹信手拈来,是绝对不可能把这么复杂的内容总结的如此到位。上面说的两个小问题,说质疑也言重了,不过是吹毛求疵,也只是为了加深自己的理解。毕竟咱只是个门外汉,刚开始学习不久,错误之处在所难免,希望老师们及时指正,不胜感激!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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